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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九部门发文鼓励退休干部回乡定居,有何深意

热度 7已有 389 次阅读2023-8-24 06:25 |系统分类:时政

九部门发文鼓励退休干部回乡定居,有何深意

最大的意义是让乡村价值重回社会视野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鼓励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受到了外界的关注。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当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此后,乡村人才建设数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等相关文件中。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健全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兴乡。

退休人员作为有经验、有能力、有情怀建设家乡的“能人”,频繁出现在乡村人才振兴的话语体系中。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提出鼓励退休干部和专家服务乡村振兴。不过,此次九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对退休人员进行分类,并对其职能加以明确,尚属首次。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李小云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乡村人才振兴的核心是乡村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回归。一方面,这些人可以把技术、信息、知识带下乡,弥补乡村人才的空心化,以其对政策的理解,推动社会资本进入乡村,再与乡村资源结合,形成新推力。

另一方面,更值得注意的是,返乡退休人员的智力资源流向承载着一种价值符号,由于城市价值观念的影响,传统乡村文化的认同感流失,社会对农村及农村的传统思想观念存在一定的偏见,“他们最大的意义是让乡村价值重回社会视野,改变歧视乡村、认为乡村衰落的观念”。

图/视觉中国

图/视觉中国

返乡超1100万人

近些年来,乡村人才振兴的力度在不断加码,支持的内容涵盖面越来越广,从具体的政策帮扶到资金补贴,到人才发展空间,再到制度和服务;引进的人群范围也在进一步细化和扩大,由各类人才到重点群体,到技术“能人”,再到加入退休人员及明细其职能。

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农村创新创业政策环境优化方面,提出“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次年,除下达就业补助资金568亿元,还提出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并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支持引导退休专家和干部服务乡村振兴。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吸引城乡人才留在农村。

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据,截至去年4月,我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1100万人。

但缺人尤其是缺人才,仍然是乡村一线的难点痛点。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高作镇西南片区前第一书记鲁曼曾直言,一个现实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尤其是年轻人不断流向城市。这客观上让乡村的发展失去活力,虽然有高产的农业却没有繁荣的农村。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雷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在西部某地调研时观察到,有的科室硬件设备充足但长期处于关门状态,“究其原因是缺人”。医护人员的构成中,不乏没有受过系统和正规教育的人士,人手短缺下,抽调护士“顶上”是常见对策,“甚至有一个护士负责五个村庄的情况”。

湖南省某地驻村基层干部向《中国新闻周刊》坦言,目前基层的人才队伍结构不优,如村委班子多为村民,年龄大,兼职为多,不太能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工具,能力较为有限。也因此,他们对政策理解把握不够准确、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核实处理不及时,驻村干部“走读”现象也很普遍。

他认为,鼓励引导能人回乡是好思路,但根据人才队伍的实际需求出台政策,精准匹配才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应考虑号召的人才与目前乡村人才队伍布局能否互补。

退休人员回乡具多重优势

事实上,求解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早已有人将目光投注在了退休人员这一群体身上。

在近年的全国两会上,不乏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相关议案提案。比如,鲁曼就曾提出,应允许并鼓励城市离退休人员返乡养老助力乡村振兴。她认为,于乡村建设而言,这部分人员是不可多得的“人力资源”,可以为助力乡村振兴继续“发光发热”。

此前,也已有多个省市积极推动退休人员返乡建设,包括浙江、湖南、山东等。比如湖南曾在去年末通过《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其中提出,要建立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公职人员回乡村服务。

而退休人员返乡参与乡村治理,也确实早已有先例。

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毛致用就在卸任后回到家乡湖南岳阳西冲村。据媒体报道,回村头一年,他就帮村里申请到了省里的一个农业开发项目,省里投资了60多万,改造了村里的沟渠灌溉系统。2004年,湖南省进行电网改造,毛致用找了有关部委的负责人,帮助村里获得了一个300多万的国土整理项目。他亲自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还到现场监督施工,使得西冲村在电网改造中,走在全省前列。

镇里引进两个企业项目,被征用山地的村民有想法,跑到他那里反映情况。他了解实情后,耐心做工作,最终两个厂办起来了,不仅解决了300多名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使村民有了不菲的分红。

此外,还有不少媒体都曾报道过返乡参与乡村治理的退休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哲里木盟分行监察室原主任格日乐退休后,回到故乡白音茫哈嘎查治沙造林20年;同济大学设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家阳退休后,回到家乡温岭市石塘镇海利村,用毕生积蓄加上贷款共计1000余万元,打造大师奖博物馆,并为家乡培养设计师。

一些出身农村、从城市退休的人希望落叶归根,李小云说,他们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关注度,大多有乡土情怀和“三农”情结,希望将家乡作为展示人生价值的第二个舞台。

“退休人员返乡有利于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退休人员参与基层治理,一方面可以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技术或者人脉资源,为乡村发展和治理提供助力;另一方面,又能以其德高望重的协助角色起到“润滑”功能,作为部分基层政府的“硬治理”的补充,帮助化解基层矛盾。

不过,“过去不少退休人员一直在自发地返乡建设,但缺乏整体安排”,雷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退休人士在信息和渠道不畅情况下不得不“各自为战”,无组织、无平台的零散行动势必影响乡村振兴效率。加上无具体政策下,地方政府重视不够,也会影响退休人员参与乡村建设的热情。如今有方案出台,通过组织化、体系化的制度安排,可提升家乡建设的效果,令有情怀的退休人员由“报国无门”变“老有所为”。

有分析认为,此次九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方案》,鼓励退休人群返乡定居,并专门提及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有当前的现实背景。

此前,《半月谈》曾发文称,从现在开始至未来10年间,我国将迎来史上最大“退休潮”,60后群体持续进入退休生活,开启人生后半场,他们正以平均每年2000万人的速度退休。该文还提出,已经和即将退休的60后,不同于以往的“传统老人”,他们快速成长于改革开放时期,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收入和消费水平也较前代大幅提升,思想观念更加开放,知识视野更加开阔。他们以鲜明的群体特征,正在擦亮一个新标签——“新老人”。

而具体到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等人的群体,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汪三贵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他们既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又有技术和人脉资源,还有返乡建设的公益情怀。乡村公共服务人才缺口大,他们返乡后可到一线参与智囊团工作,也可在村校和村卫生室发挥余热。

鲁曼也表示,这部分人员返乡养老,在宣传家乡、建设家乡方面,将可以提供诸多民间渠道和助力。另外,乡村、乡镇是非常适合“银色经济”落地的场景。不论是返乡老年人还是在乡老年人,都是乡村“银色经济”的参与者、建设者。而这在客观上也可以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助力,促进乡村的繁荣。

如何落地?

近日,社交媒体上关于《实施方案》的讨论层出不穷,最核心的关切是,如何落地,配套方案怎么做?

上述驻村基层干部认为,方案较过往细化了人才队伍建设的范围,有指向性,可操作性强,但缺乏与对接资源和人才需求、意愿能力相匹配的清单和平台,退休人员精力和体力能否适应高强度的基层工作,他们回来的住所安排,在基层治理的角色和权利的定位,都是问题,都需进一步考量。

林辉煌是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兼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长期在乡村调研,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以自己的观察和研究,相较于城市,乡村的创业空间确实有限,因此乡村振兴真正需要的是两类人,“一是在地化、出不去的;二是对农业有感情、兴趣,愿意从城里回去的。”

他解释道,前者由于家庭、自身健康等原因留在乡村,据他观察中西部留在村里生活条件好的,一般是对碎片土地进行整合进行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农户,因此为愿意种地的人提供空间和支持是一种更低成本的振兴策略,而后者中的退休人员是一个思路,但需注重把基础建设和保障的短板补齐,如政府道路、医保衔接等,让他们回得去,留得住。

退休人员返乡住在哪里,是近日社交媒体热议的话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久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释妙量、谭远春委员关于鼓励城市退休人员“返乡养老”的建议称,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汪三贵建议,可通过和进城的亲戚置换居住空间,或探索向特定条件的退休人员适度开放使用权,如需服务够一定年限,及量化做出的贡献。但汪三贵强调,警惕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沦为资本市场,担心会激发更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李小云也对《中国新闻周刊》强调,“土地私有化是红线,口子不能开。”

陈明刚结束西北某省山区的调研,他进一步指出,当地空心村问题严重,进行大规模乡村建设投资恐怕并不合算。短期内自来水、天然气、道路等基建需要大量投资,长远看,“可能20年后这样的村落就会自然消失,这种情况下投资效率恐怕是比较低的”。他认为,应因地制宜,调查和规划乡村的空间布局实况,对无长期投资价值的村庄通过生态移民、合村并居等形式整合,以免造成资源低效利用甚至浪费。

中国新闻周刊


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发文动员能人回乡建设,央媒:大有可为


谁来建设乡村?近日,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印发的《“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组织农民在乡建设、倡导大学生到乡建设、动员能人回乡建设、吸引农民工返乡建设、引导企业家入乡建设。文件明确,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引发社会关注。

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农业领域的难题。与之类似,随着高素质人才离村进城,“谁来建设村庄、怎么建设村庄”也成为农村领域的难题。乡村发展要有资金、技术、管理、服务,这些都离不开人才。然而,由于城市的虹吸效应和乡村的相对弱势,农村长期缺能人、缺活力。农民是乡村建设的主体,但单单依靠留守农民,已经无法适应乡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必须加入新鲜血液。

现在的城里人,往上数三代,大多来自农村。桑梓情深,只要有机会,很多人都想回乡待一待。其中不少人既有经济实力,也有开阔视野,还有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对他们来说,选择回乡入乡,既有事业发展和价值实现的现实考虑,也有反哺乡里、回报家乡的情感寄托。可见,乡情牌、乡愁牌打好了,渠道疏通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待一待就会变为待得住,对乡村振兴将发挥大作用。

这些能人,有城市退休人员、企业家,也有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出身、能力、阅历、理念虽各有差异,但并不妨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他们将是农村的新细胞,带来乡村新业态。伴随农村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越来越呈现半熟人社会的特征。顺应这种趋势建设乡村,就要以乡情乡愁为纽带,以在村农民和在外老乡为主体,让更多在村能人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让更多在外能人想回来、回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吸引能人回乡入乡,要稳定预期。各地要明确政策措施和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引导,让建设家乡的各方人士稳得住、有期待、有保障。要畅通回引渠道,强化政策引导,营造共同规划家乡、建设家乡、服务家乡的氛围。公共财政应进一步支持农村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村容村貌,优化农村营商环境,把回乡路上的路障挪开,让企业家愿意回乡投资、让农民工有条件就地就业、让大学生有动力回乡创业、让退休人员有机会发挥余热。

用好回乡入乡能人,要互利共赢。农村的资源天然属于农民。各类主体回乡入乡必不可少要与农民打交道。传统乡村崇德向善,现代乡村也要见贤思齐。此处之“贤”包括能力和品行,这也是可衡量的。标准就是,能不能在产业发展上与农民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在公益事业上重义轻利、舍利取义,通过投工投劳、志愿服务、投资兴业、捐赠认建等适宜自身的方式参与乡村建设,给乡村发展带来宝贵增量,给农民增收带来崭新空间。

要注意的是,无论何人返乡何时回乡,都要遵守底线、不逾红线。依据法律法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居民不得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因此,符合条件的城市人员可以继承农民房屋,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政策允许城里人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到农村发展乡村旅游、康养服务等,但绝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甚至建别墅大院、盖私人会馆。当然,如有发展民宿产业等需要,可以租赁农民房屋或与村民合作建房等。同理,在流转承包地方面,要警惕在企业家携资本入乡过程中出现的“圈地”现象和耕地“非农化”问题。(作者:乔金亮)

经济日报


九部门鼓励退休干部、教师、医生回乡定居,宅基地能买吗?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部署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引导在村农民和在外老乡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下乡,汇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力量。

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着力搭建建乡平台,畅通回引渠道,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共同规划家乡、建设家乡、服务家乡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党建引领、社会协同,以村为单元、情为纽带,以义为先、义利兼顾,打通回乡堵点,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人才、资金、技术下乡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主动性,有效畅通社会力量投身家乡建设的渠道。

方案提出,要组织农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护等乡村建设重要事项,鼓励在外就读大学生发挥所长参与家乡事业发展和志愿服务。

方案动员能人回乡建设。引导品行好、有能力、有影响、有声望、热衷家乡建设事业的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等能人,回乡参与建设。健全县、乡、村服务体系,让更多在村能人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让更多在外能人想回来、回得来、留得住、干得好。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聘任一批有威望、讲公道的回乡能人作为邻里矛盾调解员,积极探索“包案化解”等工作方法。支持设计下乡服务,引导爱乡村、懂农民、熟悉当地情况的设计师及团队下乡,为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开设乡村建设讲堂,帮助培养本土设计人才。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等多种方式,鼓励城市在职科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家乡。鼓励在乡在外能人以资助、捐赠、引资等形式,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开展尊老敬老、关爱儿童、助学助残、帮扶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方案还提出,对符合条件的设计师、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企业家等,对其子女、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在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养老入院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方案要求,各地要把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健全县级统一组织、乡级深化落实、村级具体实施的责任体系,以村庄规划凝聚共识、汇聚人心、集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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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资料图

据澎湃新闻援引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8月15日消息,湖北省农业农村厅14日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释妙量、谭远春委员关于鼓励城市退休人员“返乡养老”的建议称,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关于“出台政策,允许城市退休人员回祖籍、出生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继承或者购买宅基地,重修或建设房舍”的建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答复表示,目前法律不允许突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表示,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委下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指出,积极吸引能人创客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民宿建设,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乡村民宿。

另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8月16日消息,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近期答复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郑小波委员《关于深化农村建房改革促进乡贤回乡建设新农村的建议》称,乡贤回乡改建原有住宅,涉及农村宅基地基本制度。1982年,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对特定城镇居民取得宅基地作出了规定;198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法律上明确非本村村民也可以申请宅基地。但是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关于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条款,增加了“一户一宅、面积限定”规定,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199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明确禁止城市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呈现出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等特征。因此,现行宅基地基本制度框架下,因乡贤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申请在农村改建住宅尚不具备条件。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统筹协调,总结改革成果,探索合理利用政策空间,鼓励、吸引更多的乡贤返乡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编辑|王月龙 杜恒峰校对|卢祥勇

每日经济新闻


农民日报头版刊文:退休还乡,不要总盯着“宅基地”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需要汇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方案》中“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的相关内容引发高度关注,不少自媒体以“国家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为标题解读《方案》内容,“九部门鼓励引导退休人员回乡定居”的相关话题仅在微博上就达到了近400万人次的阅读量。

通读《方案》全文,可以发现“我的家乡我建设”的活动主体很多,既包括在乡农民,也有大学生、能人、农民工和企业家,旨在引导在村农民和在外老乡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汇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力量。这其中,“退休人员”的回乡定居引发了社会的格外关注。究其原因,一来“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的提法激发了中国人古已有之的“告老还乡”的情感需求;二来过去的政策多是鼓励“青年回乡创业”“农民工家门口就业”,此次《方案》专门提及了退休人员,为乡村振兴增加了新推动力,也为“久在樊笼里”的城市人群带来了“复得返自然”的热切希望。

热切希望之余,关于退休回乡定居能否拥有“宅基地”成了众多网友关注的焦点。有人发问,不给宅基地,怎么回乡?也有人担心,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会不会是一轮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跑马圈地”?其实,在建设乡村的过程中,鼓励退休人员回乡的意义,绝不在于“定居”,退休人员能否顺利回乡建设家乡,也不必总盯着“宅基地”。

首先我们要明确,鼓励退休人员回乡的核心不在“定居”而在“建设”。有数据表明,中国将在2035年之前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这意味着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达到20%以上。未来可见的时间里,退休人员无论在人口数量上还是生存质量上都将达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他们拥有见识、经验、技术,更饱含对乡村的深情眷念。近期已经有不少教师、医生网友在相关评论区表示,愿意退休后到乡村义务从事教育、医疗等工作。此次《方案》的发布,就是要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引进更多的生力军自觉自愿建设家乡。

其次我们要确认,拥有“宅基地”绝不是退休人员建设家乡的必要条件。从城市退休回乡的人,本身拥有城市户口,享有退休金、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城市公共保障,可谓“衣食无忧”。回乡参与建设,要解决“住”的问题,路径多多。且不提一部分人可以居祖宅,住老屋。在城乡互融互通的大背景下,城市有“人才公寓”“创业孵化中心”,乡村也完全可以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新乡人公寓”“返乡人创业孵化中心”,以城乡要素融合为出发点,将乡村打造成“原乡人”“新乡人”“返乡人”共同的家园。在这样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国家多年来投入到乡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可以被盘活,乡村沉睡的资源可以被唤醒,退休人员可以投身乡村的规划、设计、建设,在参与中使家乡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满足自己也带动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这正是退休人员回乡建设家乡的价值所在。

其实,对于真正有志于投身乡村建设的城市退休人员来说,“宅基地”真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他们更渴望的,是组织化、体系化的制度安排,是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是在乡村一线发挥光热的机会机遇。一位退休回乡的教师最想要的,是一间能够带孩子们读书的教室。一位脱下白大褂的医生更关注的,是一所让他可以继续发挥余热的村级医务室。这就要求基层政府在落实《方案》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形成灵活高效的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人才、资金、技术下乡的积极性,让退休人员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老有可为”。

反观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目前乃至很长一段时间里依旧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料,让宅基地继续在村集体内部流转,完全不会成为社会力量加入乡村建设的障碍,那些认为必须放开宅基地,才能回乡建设家乡的想法既不符合当前农村的发展情况也没有必要。

未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到乡村建设中。无论有多少力量的加入,我们都要牢牢把握住乡村建设以农民为中心的原则。任何相关制度的设定、措施的推行,都要看农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只要做到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就把握住了社会力量参与家乡建设的“要紧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的美好场景将凝结起城乡人共同的心血和智慧,乡村也将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提供淳朴、文明、便捷的美好生活。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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