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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插队事件”最新后续:两人四年前曾在无锡景区插队撞人,是惯犯

已有 87 次阅读2023-5-4 07:05 |系统分类:时政

“插队事件”最新后续:两人四年前曾在无锡景区插队撞人,是惯犯

近日,浙江金华景区两女子插队事件引发外界激烈讨论,目前各大媒体也持续跟踪报道,闹得可谓是全国人民都已知晓,事情还在持续发酵中。

梳理下事情经过:

4月30日,在明清宫苑景区入口排队处,大家都在有序排队等待进入,突然两名女子插入到一年轻小伙子前,此时小伙子拉了一下年轻女子,告知她不要插队,结果两名女子对着身后的小伙子疯狂输出,面目狰狞的模样吓到不少人。

年轻女子嘴里不停地说着:“你凭什么拉我、你以为你是个男的我就怕你什么、我最恨的就是你这种欺软怕硬的人,我不是那种好惹的人。”说这些时她还用手指着对方,一副要与对方干架的姿态。

而年龄大的白发女子还神补刀,呲牙咧嘴疯狂咆哮:“你还不知道我们不是好惹的,我们四川人可不是好惹的。”

这段视频曝光后,不少网友纷纷站队年轻小伙,斥责两人插队还这么嚣张,最终年轻女子不堪舆论压力对外回应,她解释说自己没有插队,而是排错了队伍,排到了年卡通道这一边,因为她没有年卡所以平移到另一边散客通道。

她还把责任甩给身后的小伙子,说是小伙子先动手拉扯的她,她气不过这才发飙,与她同行的年长者并非是她母亲而是外婆。

她的回应网友并不买账,因为不管是平移还是排错了队伍,她插队是事实,景区工作人员也表示,排错了队伍应该重新排队,而不是平移,两人的行为属于插队。

事情发酵到目前,两人依旧没有公开道歉,针对两人的恶劣行为,有不少网友还公开爆料,称两人并非是第一次插队,在2019年的时候就曾插队。

爆料者直言,在19年5月21日,两人曾来到无锡鼋头渚游玩,当时也因插队也大吵了一架,还晒出照片予以证实。

这位网友事发后还发了朋友圈,吐槽两人插队撞人还说别人素质差,还误以为两人是母女关系。

晒出的照片中,该女子虽然没有露正脸,但通过对比可以确定就是涉事女子,侧脸非常像,爆料者还信誓旦旦说就是这两人,她还让网友对比下衣服,可以看到两件格子上衣很相似。

爆料者说当时差点打起来,幸亏被朋友拉走了,至今那副狰狞相记忆深刻,和视频里的一模一样,而她之所以公开此事也是希望让更多人认清这对婆孙,让她们无地自容。

如此来说,这两人在生活中应该是插队惯犯,行为确实恶劣,不知道后续会不会就自己的行为公开道歉。

另外此事曝光后,四川观察报道此事还故意带节奏,不承认这对母女是四川人,故意把视频中“不要以为四川人不好惹”给剪掉,甩锅给浙江金华,如此误导网友确实有些过分,目前四川观察删除了视频但没有公开道歉。

其实类似这样的插队事件在现实中很常见,但就是因为这两人发飙的模样太过吓人,所以才引来那么多舆论,也希望经过此事,这两人能够提高素质,反省自己,当然,如果人人都遵守规则,文明就会向前迈进一大步,最后希望网友能够理智看待这件事,理性发言。

我娱有约


插队婆孙”被做成恶搞表情包?请放过她们吧

“你凭什么拉我?”“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这两天,浙江金华横店影视城某景区门口,两名女子插队被制止后情绪失控,暴怒怼人,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最近,两位女游客被做成了恶搞表情包,甚至个人信息都被一一扒出。(据5月3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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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视频截图

两位女游客插队的确不对,但不得不说,她们暴怒,我们不能网暴。

从根本上分析,与其说人们痛恨她们两人,不如说痛恨插队这种不文明的行为。现在有了这样一个机会,都一股脑地发泄到她们身上。

除了她们的形象被做成恶搞的表情包,甚至还有人以她们的表情为原形做成汽车贴纸,贴在车身上。这些明显带有一定的侮辱性质,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该立即纠正。至于深扒她们的个人隐私,这属于典型的网暴行为,可能涉嫌违法违规。而且,那段发出来的视频,对人的面部没有打码处理,本身就是对他人权益的一种侵害。

对她们的不文明行为,我们要理性、冷静,让她们接受道德上的谴责就行了。她们就是普通人,或许主观上对文明认识不清,不懂社会规则,但最好的教育,还是要讲道理,以理服人。用暴力换来的只是害怕,并不是尊重规则本身。

也许有人说,要用魔法打败魔法,让他们尝尝被怼的滋味。这种做法的确很解气,但是合法吗?合情理吗?文明社会呼唤文明,用网络暴力换不来文明,只会让人更受伤,只会制造更多的对立。

很多网络暴力行为,都是从表达正义感开始的。但是,表达正义感,也是有清晰的边界。正义感的表达,需要合理合法,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也要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事情到此为止,放过她们也是给她们改正的机会。那么,就请撕掉车身上的贴纸,删掉手机里的表情包,停止深扒她们的隐私信息。

文明社会的规则,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用不文明对待不文明,文明永远不会来到我们身边。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重视自身的言行。只有从我做起,践行文明,文明才有力量,才会感召更多的人。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


“插队发飙”被做成车贴,一天能卖十多个!律师提醒——

近日,“两女子插队被制止当场发飙”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两女子的头像也被做成讽刺漫画、表情包大肆流传,还有商家将两女子的讽刺漫画做成车贴售卖。有律师表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根据网传视频显示,4月30日在浙江一景区的检票口,两名女子在排队过程中和一名男子因为是否插队发生了争执。随后,年轻女子情绪失控,激动地对男子大喊大叫。这一视频被传到网上后,“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等词条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和讨论。随着插队事件热度不断升高,一些商家也蹭起热度,将两女子的照片做成漫画车贴售卖。

在“淘宝”平台上搜索“插队”“车贴”等关键词,有超过30家店铺在销售以两女子的漫画图为主题的汽车贴纸,贴纸上还配文:“不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告诉你我最讨厌两种人,一是插我队的,二是不让我插队的。”

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做车贴也要紧跟热度,比如之前《狂飙》电视剧热映时,店里推出的“老默我想吃鱼了”“强盛集团”车贴热销;大熊猫“丫丫”备受关注时,店里又出了“丫丫我们等你回家”的车贴。这次借着插队事件的热度,新的车贴一天就卖出去了十多个。

对此,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的彭艳军律师解释,一些网友认为车贴上用的是漫画,又不是当事人的照片,因此不会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民法典》第1018条明确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可见,肖像最核心的要素是可识别性,肖像绝非只包括民事主体的正面面部形象或者真人形象,在具备可识别性时的侧脸、背影、漫画等均可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插队两女子的卡通漫画已经具备明显的可识别性了,因此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

彭艳军律师认为,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无论漫画车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彭艳军律师呼吁,广大网民应理性看待这一事件,对不遵守社会规则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做成漫画车贴,形成“人人喊打”的网暴之势,实属不妥。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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